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鄢陵县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型推介公告
【信息来源:  【发布时间:2025-11-06 08:17】   【阅读次数:】  【字号: 】  【我要打印

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鄢陵县巡游出租汽车已陆续到达强制报废期。按照《鄢陵县巡游出租汽车改革更新工作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经研究,决定进行鄢陵县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型推介工作,欢迎新能源汽车销售商踊跃报名参加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申报时间

2025年11月6日—13日

8:00---12:00  14:30---17:30

二、申报地点

鄢陵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出租汽车服务股(鄢陵县交通运输局院内东楼二楼)

联系人:张先生

电话:0374-7166100

三、申报车型类型及条件

申报车型必须列入工信部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》,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,具体标准要求参照《鄢陵县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型技术标准及售后政策指南》(附件1)。

1.5座新能源汽车;

2.电池质量及容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;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≥400km,轴距≥2650mm;

3.电机、电控、电池(非单指电芯)免费提供8年或80万公里质保;在质保期内,电池容量衰减率达到20%时提供免费维修,确保电池容量达到80%及以上;电池容量衰减率达到60%时提供免费更换;

4.车辆须预留车载营运设施设备对接端口;

5.车辆技术条件符合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(GB7258-2017)规定及国家、省相关安全、质量、技术标准要求。

四、生产企业及经销商资质要求

1.经销商须具备在许昌市区域内销售新能源汽车的经营资质;

2.生产企业指定参与本次更新项目的唯一经销商;

3.具备新能源汽车售后和在许昌市区域内的维修能力;

4.生产企业须配合做好车载营运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;

5.同一经销商或同一品牌申报一种车型;

五、申报需提供资料

1.汽车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共同出具的书面申请书(加盖公章)、《鄢陵县巡游出租汽车运力调配车型推介报名表》(附件2);

2.销售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、资信证明、授权人身份证明、授权委托书、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(验原件,留存复印件),并加盖公章;

3.汽车生产企业出具的新能源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授权书,以及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,汽车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共同出具的售后承诺及售后政策,并加盖公章;

4.申报车型的合格证、工信部备案及公示材料、技术参数、配置表、销售价格承诺、车辆交付时间承诺,电池品牌及技术参数,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;

5.申报车型白底及白色背景高清图片(正面、侧面、后面各两张,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×1080);

6.经销商需对参加本次巡游出租汽车车型推介工作进行承诺,并出具《承诺书》(附件3);

7.以上所有资料提供一式三份(资料不予退还)。

六、其他要求

1.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应仔细阅读本公告,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,凡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,不予参加推介会,发现弄虚作假,取消其参加推介会资格;

2.为保障正常的推介会秩序,参加推介会的经销商应服从会议安排;

3.公开报名截止日期后,不予接收经销商资料。

七、车型推介

按照经销商资料审核情况,报鄢陵县巡游出租汽车改革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组织实施。

附件:

附件1:鄢陵县巡游出租汽车运力调配车型技术标准及政策指南.docx

附件2:鄢陵县巡游出租汽车纯电动车型备案表.xlsx

附件3:企业承诺书.docx

 

鄢陵县交通运输局

2025年11月6日


鄢陵县巡游出租汽车改革更新工作实施方案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