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,确保采购过程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,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就“鄢陵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建设项目”的服务进行公开询价,现向社会发布公告,诚邀符合条件的有实力、合规的服务公司报名。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询价项目名称
本项目为鄢陵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建设服务项目。
二、询价人
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。
三、项目概况及询价范围
(一)项目概况:为提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水平,有效保障预售资金安全,建设鄢陵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。
(二)最高限价:叁拾万圆(¥:300000.00元)。
(三)服务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完成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系统建设(包含系统维护)。
四、询价申请人资格要求
(一)询价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;具有相应资质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。
(二)询价申请人未被列为“失信被执行人”,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”,“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(须询价申请人提供网页截图,网址)。
五、应提供的申请资料
(一)书面申请。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(复印件)及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。
(二)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,加盖公章并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。
(三)资质证明。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,加盖公章并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。
(四)报价单。
(五)相关经验证明材料。
(六)企业信用证明,投标单位提供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证明材料。
(七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。
六、确定询价服务机构的方式
在质量和服务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低者确定为服务机构。
七、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
2026年4月8日12: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报送(或邮寄)至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后勤中心(鄢陵县安陵镇朝阳街356号),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,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,不再参与谈判。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,响应供应商须达到3家及以上,若响应截止时,提交响应文件的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,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将依法终止,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。
八、联系方式
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郝先生 0374-7101658
附件:1.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采购询价单.docx
2.法人代表(负责人)
授权书(模板).docx
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4月2日